子平真诠

Zi Ping Zhen Quan — True Commentary of Zi P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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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29章 论时说拘泥格局

Chapter 29 of "Ziping Zhenquan's Commentary": Discussing the Rigid Pattern of Times

原文:八字用神专凭月令,月无用神,徐寻格局。 月令,本也;外格,末也。 今人不知轻重,拘泥格局,执假失真。 徐注:凡看命造,须将八个字逐干逐支配合,打成一片,而抉其枢纽所在,不能放过一字。 月令为当旺之气,旺衰进退,须由此而定(详用神节)。 即月令无用而取外格,亦必有一篇议论,合于五行正理,方有可取,否则,支离附会,未可尽信。 今人一知半解,又不细心研究,见一二字之相同,即谓合于某格,是不特无主宰,并相沿之格局,亦未曾看明白,至为可嗤。

因其不明原理,故拘泥执着而不知其非也。 原文:故戊生甲寅之月,时上庚甲,不以为明煞有制,而以为专食之格,逢甲减福。 徐注:《喜忌篇》云:“庚申时逢戊日,名食神专旺之方,岁月犯甲丙卯寅,此乃遇而不遇。” 夫时上食神专禄亦多矣,何以必取戊日庚申时?则以庚申暗合乙卯,为戊土之官星也。 暗合取用,是否可信姑置不论,《三命通会》明言:“月令若值财官,当以财官论”。 财官即用神,月令有用,从月令取也。 又云“戊午、戊寅,难作此格”,可见不仅月令,四柱有扶抑,即当别取也。

原文:丙生子月,时逢巳禄,不以为正官之格,归禄帮身,而以为日禄归时,逢官破局。 徐注:《喜忌篇》云:“日禄归时没官星,号曰青云得路。” 夫时逢日禄帮身为用,如: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盐业总商王绶珊君命造。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小日报主人黄光益君命造。 此两造皆日禄归时也。 王君月令正财太旺,归禄帮身,运至比劫而致富,所谓“四柱没官星,青云得路”也。 黄君官煞太旺,恃巳禄为日元之根,尚须通关用印,运至印地最美。

比劫帮身敌煞虽为美运,巳落二乘归禄,以见官为破格者,正以身煞相敌,故以不见为美也。 如: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为先叔某命造。 伤官生财为用,虽受遗荫,富而不贵,且无子。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此则月令官星被伤,子丑合住官星,为族弟某之造。 可见日禄归时,不过帮身,不可以没官星,便作贵论。 若月令官星清,身旺用财生官,何尝非贵格乎? 原文:辛日透丙,时遇戊子,不以为辛日得官逢印,而以为朝阳之格,因丙无成。

徐注:《喜忌篇》云:“六辛日时逢戊子,嫌午位运喜酉方。” 以戊丙同禄于巳,戊为辛印,牵动丙来辛之官星也。 如: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此沪上名人朱葆三命造,相传为朝阳格也。 其说支离,姑置勿论,即以朝阳格言,《三命通会》明言生甲寅乙卯月,只以财论,是以财为用也。 又云生四季月以印论,丙午丙寅丙戌月以财官论,是仍以月令为重,四柱扶抑为也。 原文:财逢时煞,不以为生煞攻身,而以为时上偏官。

徐注:财逢时煞者,月令财而时逢煞也。 《喜忌篇》云:“若乃时逢七煞,见之未必为凶,月制干强,其煞反为权印。” 原文甚明,干强者,身强也。 七煞本为克身之物,然日元强,七煞有制,反为权印。 不仅时上如是,凡用煞皆然也。 若以时上偏官,不问日元强弱,不问制化之有无,即以为合于一位贵格,则大谬矣。 原文:癸生巳月,时遇甲寅,不以为暗官受破,而以为刑合成格。 徐注:《喜忌篇》云:“六癸日时逢寅位,岁月怕戊己二方”,即指刑合格而言。

格局之中,刑合、遥巳、遥丑等格,最不可信,较之暗冲之说,尤为支离。 巳遇申为刑合,巳见寅则刑而不合也。 总之不有其原理,虽书有此格,亦不知其用法。 譬如医家诊病,不知病理,而抄服旧方,宁有对症之理?虽知旧有此格,存而不论可也。 原文:癸生冬月,酉日亥时,透戊坐戌,不以为月劫建禄,用官通根,而以为拱戌之格,填实不利。 辛日坐丑,寅年,亥月,卯时,不以为正财之格,而以为填实拱贵。 徐注:拱禄夹贵,四柱不明见禄贵,而地支整齐,亦足以增旺助用。

如袁项城命造是也(见星辰无关格局篇)。

究之八字本佳,喜用清纯,锦上添花,益增其美,若八字平常,虽有拱夹,何所用之?禄贵不可以为用,况虚而不实之拱夹乎?填实亦未破格,如袁项城造,初运壬申,非填实贵人乎?庚午运非填实丁禄乎?足见当以用神喜忌为主,不可执枝叶而弃根本也。

至于夹官拱库,究以何意义而取,殊不可解。 原文:乙逢寅月,时遇丙子,不以为木火通明,而以为格成鼠贵。 徐注:《喜忌篇》云:“阴木独遇子时,为六乙鼠贵之地。 ”以产乙起例为丙子时,丙之禄在巳,巳合申,为乙木官星;子又会申,为三合贵会也。 又《神峰》云:“子中癸水合戊为乙财”,戊禄在巳,巳合申,为乙官星,其说更为支离。 总之此种格局,不可尽信,存而不论可也。 如此谬论,百无一是,此皆由不知命理,妄为评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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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30章 论时说以讹传讹

Chapter 30 of "Ziping Zhenquan Commentary": Commenting on the times and passing on falsehoods

原文:八字本有定理,理之不明,遂生异端,妄言妄听,牢不可破。

如论干支,则不知阴阳之理,而以俗书体象歌诀为确论;论格局,则不知专寻月令,而以拘泥外格为活变;论生克,则不察喜忌,而以伤旺扶弱为定法;论行运,则不问同中有导,而以干支相类为一例。

徐注:八字定理者,五行生克制化之正理也。 不虚心研究,而先入为主,一知半解,自作聪明,皆所以致讹。 俗书体象,如破面悬针格,以甲辛二字为悬针,巳酉二字相合乃配字,为破面也。 命理非测字,其芒谬可见一班。 拘泥外格,如不重用神,而以星辰纳音取格局之类,不察喜忌及不问同中有异者,所见未手,而自以为是也。

原文:究其缘由,一则书中用字轻重,不知其意,而谬生偏见;一则以鹆书无知妄作,误会其说,而深入迷途;一则论命取运,偶然湊合,而遂以己见为不易,一则以古人命式,亦有误收,即收之不误,又以己意入外格,尤为害人不浅。

徐注:古人命书,喜用韵语,限于字数平仄,词不达意,易起误会,而俗书无知妄作,亦间有之。 如五星以年为主,用星辰纳音起格局,而子平以日为主,亦用星辰纳音以自眩博览,自欺欺人,此一类也。 古人命式,误收甚多,如《神峰通考》,即常见之;亦有并非误收,特借以说明一节,而后人误会为格局者亦有之。 古来命书之中,如《三命》、《通考》、《子平》、《渊海》,收罗虽广,杂而不精,编次亦少条理,仅能供参考之用。 《穷通宝鉴》精矣,而只谈经验,不说原理;《神峰通考》,不免偏执。

欲求一完善之书,殊不易得也。 原文:如 如 徐注:常见妄人自作聪明,八字入手而不能解,即谓时辰错误,擅为改易,不知一时之差,喜用运途,截然不同,反使他人无从索解。 今阅此节,始知该类妄人,自古之矣。 如壬申一造,甲戌藏火调候,至为明显。

若易为乙亥时,旺财生煞,而煞无制,水寒土冻,木不发荣,以为合于时上一位贵格,岂不可嗤?己未一造,食神生财,亦极明显,明见之食财,有何不美,而必用暗合之官星,合禄谓合官也?此种见解,皆自作聪明所为,非可理喻者。

原文:人苟中无定见,察理不精,睹此谬论,岂能无惑?何况近日贵格不可解者,亦往往有之乎?岂知行术之人,必以贵命为指归,或将风闻为实据,或探其生日,而即以己意加之生时,谬造贵格,其人之八字,时多未确,即彼本身,亦不自知。

若看命者不究其本,而徒以彼既富贵迁就其说以相从,无惑乎终身无解日矣! 徐注:贵格不可解者常有之,我人研究学理,知之为知之,不知为不知,正不妨留待研究,不必强作解人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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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31章 论正官

Chapter 31 of "Ziping Zhenquan Commentary" On Officials

原文:官以克身,虽与七煞有别,终受彼制,何以切忌刑冲破害,尊之若是乎?岂知人生天地间,必无矫焉自尊之理,虽贵极天子,亦有天祖临之。 正官者分所当尊,如在国有君,在家有亲,刑冲破害,以下犯上,乌乎可乎? 徐注:官之与煞,同为克身制我之物,而有阴阳配合之不同,故其用大同而小异。 如身强官轻,宜用财生官,身弱官重,宜用印化官,此官煞所同也。 日主与官煞旺弱相等,名为两停,在煞宜用食伤制之,而官不宜制,仍须用财生之,有食伤者更须以印护之。

盖官与日主,为阴阳配合有情,日主原不畏其克,若见食伤,既伤官星,又泄日元,为不可耳。 至于刑冲破害,成格皆忌,不仅官星为然也。 原文:以刑冲破害为忌,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。 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,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,何也?以财印并透者论之,两不相碍,其贵也大。 如薛相公命, 若 徐注:存喜去忌,即《神峰》病药之说,诚不易之论也。 贵之高低,全在八字配合之清浊纯杂。 如薛造官印相生,财旺而不破印,官星秉令,真神得用,宜其贵也。

然亦有小病,寅申巳三刑,不免刑伤贵气,运至乙亥四冲,未必无风浪。 其八字之清纯,更运行西北官印之地,宜为大贵之征。 杂气正官一造,未为木库,官星不秉令,丁壬一合,财印两失,巳申一合,官星被伤。 气势不流通,其为孤官无辅,固显而易见者也(巳申乙庚之合)。 原文:若财印不以两用,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,以印能护官,亦能泄官,而财生官也。 若化官为印而透财,则又为甚秀,大贵之格也。 如金状元命, 徐注:印为生我,受人之庇;财为我克,管辖他人。

用印者必身弱,用财者必身旺。 身旺任事,自较受庇于人为显赫,若身弱,则转不如受庇之为安逸矣。 金造亥卯未三合,官化为印,水盛火塞,用财损印,用《滴天髓》君赖臣生之理也。 似非并用财印,亦非官用财生,列入正官,似非其类。 原文:然而遇伤在于佩印,混煞贵乎取清。 如宣参国命, 李参政命, 徐注:遇伤佩印,混煞取清,自是不易之论。

但如宣造,支全木局,官化为伤,伤旺泄气,用印制伤为用;己官之气,尽泄于金,岂能以其为官星而另眼相看?即全局关键,亦在印而不在官也,李造酉为庚金旺地,乙庚之合,缓其相克之势,所谓“甲以乙妹妻庚,凶为吉兆”是也。

甲木通根,子辰相合,财化为印,以印化煞,用亦在印,特官有财之生、印之化,气势流转,格局因合而清,此即所谓取清也。 原文: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,又忌见财,以财能去印,未能生官,而适以护伤故也。 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,如范太傅命, 此正造化之妙,变幻无穷,焉得不贵? 徐注:此节所论甚妙。 范造丁壬之合,逢寅月寅时,才印化为官星,格因合而转清;丙火自寅透出,得禄得生,初春木旺土虚,真神得用。

官清印正,而又同宫并旺,大贵奚疑?巳丑之合非真,三合会局,以四正(子午卯酉)为重心,无酉而隔寅,寅又为金之绝地,岂能伤害官星乎?盖巳为火土之禄地,非复金之生地也。

至若地支刑冲,会合可解,已见前篇,不必再述,而以后诸格,亦不谈及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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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32章 论正官取运

Chapter 32 of "Ziping Zhenquan Commentary" On the Fortune of Officials

原文:取运之道,一八字则有一八字之论,其理甚精,其法甚活,只可大略言之。 变化在人,不可泥也。 徐注:同一官用财生,而取运不同,斯何以故,盖八字用神、喜神、忌神之外尚有闲神,用神喜忌有定,而闲神无定也。 如官用财生,正官,用神也;财,喜神也;伤官,忌神也。 而闲神之夹杂,则不一律;地支之位置先后配合,则无一定。 故一八字有一八字之论也。 于下例证时详之。 原文:如正官取运,即以正官所统之格分而配之。

正官而用财印,身稍轻则取助身,官稍轻则助官。 若官露而不可逢合,不可杂煞,不可重官。 与地支刑冲,不问所就何局,皆不利也。 徐注:取运喜忌,各个不一,故仅能于论八格篇中所引各造,配其运之喜忌,以供阅者之参考而已。 正官而用财印者,虽云兼用,必有所主。 身稍轻则取助身,即以印为主也;官稍轻则取助官,即以官为主也。 然财印并透者,最喜官煞运,盖财生官煞,官煞生印,一气相通,此官煞乃生印而不克身也。 至于官星透露干头,合官、杂煞、重官、地支刑冲,同为官格所忌。

如官藏支,则地支之会合刑冲亦忌。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此为论正官篇薛相公命,月令正官,兼用财印,喜其财印之间,中隔乙木,两不相碍,故可兼用也。 然秋木凋零,官逢生逢禄,财亦逢生逢禄,财官太旺,所谓身稍轻,宜取助身者也。 酉运七煞,泄财生印最美,甲运帮身亦吉。 若甲申年易以己酉年,行甲运合劫破印,即不美矣。 所谓因闲神之配合而喜忌不同也。 戌运财旺;然喜其不伤印,故无碍也。 乙亥之后,运行北方印地,但亥运逢四冲,未必无风浪,所谓因地支配合而异其喜忌也。

戌运财星破印,寅运两寅冲官,皆不为美,殆至此终矣。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此为论正官篇中杂气正官造,虽财印并透,而丁壬一合,财印两失其用(参阅十干配合性情节),故以孤官无辅论。 加以卯申相合(乙庚暗合),戌未相刑,官星之根被损,此为八字根本之弱点。 论运则日元当旺,官星稍轻,宜取助官。 庚戌之前无佳运,辛亥、癸子二十年财地,生助官星,为一生得意时也。 原文:正官用财,运喜印绶身旺之地,切忌食伤。

若身旺而财轻官弱,即仍取财官运可也。 徐注:正官用财,须分身旺身弱,二者截然不同。 身弱喜印绶身旺之地,忌行食伤;身旺则喜行财官旺地,参阅上两造自明。 原文:正官佩印,运喜财乡,伤食反吉。 若官重身轻而佩印,则身旺为宜,不必财运也。 徐注:正官佩印,亦分身旺身轻两节。 身旺印重,运喜财星损印,行伤食之运,泄身之秀而生财,自为美运;若官重身轻而佩印,而用印滋身,财运破印为忌,食伤之运亦不美,宜行比劫禄印之地也。

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化官为印而透财,正官章金状元命也。 亥卯未三合,官为印,乙木透出,身旺印重。 用财损印,时逢庚戌,财星有根。 初行申酉西方财地,甲不通根,乙从庚化,自为美运。 癸未之后,运转南方,日元太旺,壬癸官煞泄财生印,亦不为美。 此所谓身旺佩印,喜食伤财乡也。 原文: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,运喜官旺印旺之乡,财运切忌。 若印绶叠出,财运亦无害矣。 徐注:正官带伤食而用印,须分印重印轻两节。

若伤官重印绶轻,喜行印地;官旺所以生印,亦为为喜,若财运破印,则大忌矣。 反之,若印绶重叠以生身,用食伤泄日元之气,则财运反吉,食伤喜行财地,更取其损印也(同上化官为印节)。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此正官篇宣参国命。 亥卯未三合木局,官化为伤,日元又坐寅木,寅亥又合而化木,伤官重重。 日元泄气太甚,以辛印制伤滋身为用。 己巳戊辰二十年,官煞旺地,滋生辛印,自是美运;交入丁字之后,财星破印,不能行矣。

原文:正官而带煞,伤食反为不碍。 其命中用劫合煞,则财运可行,伤食可行,身旺,印绶亦可行,只不过复露七煞。 若命用伤官合煞,则伤食与财俱可行,而不宜逢印矣。 徐注:此节文义,宜会其意,未可执着。 本来行运喜忌,须看四柱配合,无一定也。 用官本忌伤官,而带煞则不忌,取其可以制煞也。 合煞有二,阳干合煞用劫,阴干合煞用伤。 用劫合煞,最忌再行煞运。 盖财食伤印,均有可行之道,身旺本不宜印,而用劫合煞者,煞未合去,即使身旺,究为官煞两见。

故用印化煞,亦有可行之道。 独有再见七煞混同局,则不论四柱配合如何,决无相宜之理,用伤合煞者亦同。 伤食与财,在配合适宜之条件下,均有可行之道。 独有枭印克去伤官,破合煞之局,则决不可也。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为论正官篇李参政命。 乙庚合煞留官,丙戊丁食伤运,亥子丑印运,戊己财运,均可行得,特庚运重见七煞混局,决不相宜也。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官格用印,本忌见财,此造丁壬相合,财化为官,忌神变为喜神,格局亦因合而清,宜为大贵之格。

己丑中之金,藏而不露,气又休囚,本可不论,唯值庚辛运,将金引出为不宜,喜得原局有丙火回克,印可护官也。 用印不宜见财,子亥运亦不利,喜其在支,不伤丙火而生官星,则为吉矣。 己戊丁帮身助印,皆为吉运,至酉三合会齐,伤克官星,为不利也。 丙运最吉。 此正官篇范太傅命也。 原文:此皆大略言之,其八字各有议论。 运中每遇一字,各有研究,随时取用,不可言形。 凡格皆然,不独正官也。 徐注:运之喜忌,随八字配合,无一定之法。

如上两造,两庚合乙为煞混局,而范造丁运,两丁合壬为无碍,盖煞克身、偏印帮身为不同也。 若遇壬运,两壬合丁,即不可行,盖财破丙印为忌神也。 随局变换,即此可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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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33章 论财

Chapter 33 of "Ziping Zhenquan Commentary" On Wealth

原文:财为我克,使用之物也,以能生官,所以为美。 为财帛,为妻妾,为才能,为驿马,皆财类也。 徐注:财为我克,必须身强,万能克制。 若身弱,虽有财不能任,则财反为祸矣。 财为人生不可少物,然必须有才能势力,方能保守运用,可以护福,否则小人怀壁,徒获罪戾耳。 格局之中,单用财者甚少,如身强露官,用财生官;身强煞弱,用财滋煞;身强印旺,用财损印。 身强喜泄露食伤者,用食伤生财;财旺身弱,用比劫分财为美。

皆非单用财也。 原文:财喜根深,不宜太露,然透一位以清用,格所最喜,不为之露。 即非月令用神,若寅透乙、卯透甲之类, 一亦不为过,太多则露矣。

然而财旺生官,露亦不忌,盖露不忌,盖露以防劫,生官则劫退,譬如府库钱粮,有官守护,即使露白,谁敢劫之?如葛参政命,壬申、壬子、戊午、乙卯,岂非财露?唯其生官,所以不忌也。

徐注:根深,谓藏于支中也。 若天干之财,地支无根,是为浮财,不足为用。 用之为财不可劫,若单以财为用,不可见比劫。 葛造子申会局,壬水通根得气,时透乙卯官星,身旺坐印,以财生官为用,有官护财,自不忌比劫。 子平之术,以提纲为重,月垣财星秉令,故归入财类,实非以财为用也,特财为喜神耳。 用食伤生财者,亦不忌比劫,盖有食伤化劫也。 原文:财格之贵局不一,有财旺生官者,身强而不透伤官,不混七煞,贵格也。

徐注:财旺生官者,用神在官,故以不透伤官、不混七煞为美。 如以财为用,当喜伤官之生起财星矣。 如 原文:有财用食生者,身强而不露官,略带一位比劫,益觉有情,如壬寅、壬寅、庚辰、辛巳,杨待郎之命是也。 透官身弱,则格坏矣。 徐注:食神生财者,用在食神,故不以露官星为贵。 比劫生起食伤,益觉有情。 若用财岂宜比劫哉?杨造庚金坐印,泄秀于壬;春木初萌,赖水培养,秀气流通;寅巳藏火,气象和煦,木得滋养。 若丙火透则当用官,不能以食神生财为用矣。

原文:有财格佩印者,盖孤财不贵,佩印帮身,即印取贵。 如 徐注:财印并用,最不易取,不比正官格之财印并用,并用神在官也,盖需要佩印,必是身弱,而四柱又别无可取,财印相战,不得已而用之。 然财印双清,隔离不相碍,往往富贵,非谓佩印即为贵征,盖无印则财多身弱,再露官煞,则弃命相从耳。 身弱得印,用神即在于印,以行官煞运为佳,既可泄财之气,又可生印,亦和解之法也。 曾造甲乙通根于寅,财印双清,期为佳耳。

近见一造, 壬癸虽不通根而进气,伤官暗藏而旺,土燥木枯,非用印不可。 为人绝顶聪明,早年享荫兹,出仕为全省公路局长;逝于戌运亥年亥月申日申时,财破印,又值四冲也。 又一造, 行比劫运发财数百万,为江浙之巨商,盖以劫护印分为财用也。 原文:有用食而兼用印者,食与印两不相碍,或有暗官而去食护官,皆贵格也。 如吴榜眼命, 如平江伯命, 反是则减福矣。 徐注:此节殊足以淆乱阅者耳目,以吴造论,子月正财秉令,辰中乙木余气,财旺自生官,所谓暗官也。

年以庚金闲神,财已旺不须食生,食亦不能伤暗官,得时上丙火去之,乃附带耳之作用耳。

仲冬水寒土冻,焉能生木?得丙火照暖,水得活动,木有生机,是以调侯为急,而用丙火,即无食神,亦当用印,岂以不相碍而用印哉?平江伯造,癸水日元,年有壬申,时逢辛酉,虽四月水临绝地,而印旺身强,乙木无根,枭印夺食,自当以巳中之财破印为生官

为用。 乙木生财,并不碍官,何用枭印去食护官乎?

原文:有财用伤官者,财不甚旺而比强,辂露一位伤官以化之,如甲子、辛未、辛酉、壬辰,甲透未库,逢辛为劫,壬以化劫生财,汪学士命是也,财旺无劫而透伤,反为不利,盖伤官本非美物,财轻透劫,不得已而用之。

旺而露伤,何苦用彼?徒使财遇伤而死生官之具,安望富贵乎? 徐注:此节议论亦有未当。 比劫旺而财轻,自当以食伤生财为美,盖财官印食,不过五行生克之代名词,克官者名为伤官耳。 用伤官者,不乏富贵之造,岂以名词之恶而憎之?汪造比劫诚旺,生于六月,土燥金脆,需要水以润之,亦调侯之意;更泄金之艉,化劫生财,当以伤官为用也。 财旺无劫而透伤,则须佩印;若无劫又无印,则财多身弱,安望富贵?所谓死生官之具云者,不免故作迂曲之词耳。

原文:有财带七煞者,或合煞存财,或制煞生财,皆贵格也,如毛状元命,乙酉、庚辰、甲午、戊辰,合煞存财也;李御史命,庚辰、戊子、戊寅、甲寅,制煞生财也。 徐注:毛状元造,乙庚合而煞仍留,辰酉合而财化煞,所谓合煞存财,义殊未当。 甲木生三月,木余气,火进气,而金休囚时也。

丁火扬威,制煞为用,而行运己卯,戊寅,丁丑,丙子,制煞帮身,所以贵也,岂合煞存财之意乎?李御史造,身煞两旺,食神制煞为用,更喜土金水木相生相制,一气流通,制煞生财,确为贵征,特非财为用耳。

原文:有财用煞印者,党煞为忌,印以化之,格成富局,若冬土逢之亦贵格。 如赵侍郎命,乙丑、丁亥、乙亥,化煞而即以解冻,又不露财以杂其印,所以贵也。 若财用煞印而印独,财煞并透,非特不贵,亦不富也。 徐注:赵侍郎造,财藏而不破印,丁火化煞解冻,诚当富贵之造也。 特其枢纽在印,用神为印而非财,若财透则党煞破印,岂能望富贵乎。 原文:至于壬生午月,癸生巳月,单透财而亦贵,又月令有暗官也。 如 又壬生巳月,单透财而亦贵,以其透丙藏戊,弃煞就财,美者存在赠者弃也。

如 徐注:林王两造,诚单用财者矣。 巳月透丙火,真神得用,宜其贵也。 但壬癸根轻,运喜帮身,中年之后, 运程西北(丙申、丁酉、戊戌、己亥、庚子、辛丑),体用合宜。 早年甲午乙未俱不美,两人所同。 若谓因暗官而贵,则运宜财官;谓弃煞而贵,则煞固未当弃。 理论似欠圆满也。 原文:至于劫刃太重,弃财就煞,如一尚书命, 徐注:此造日元坐刃,煞露刃藏,身强敌煞,虽秋水通源,而身更旺,若非劫刃重叠帮扶,固不能用煞也;加以中年运程西北,化煞为权,财从煞化,当归入偏官格中。

今于财格中论之,诚变之变者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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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35章 论印绶

Chapter 35 of "Ziping Zhenquan's Commentary" On Seals and Ribbons

原文:印绶喜其生身,正偏同为美格,故财与印不分偏正,同为一格而论之。 印绶之格局亦不一,有印而透官者,正官不独取其生印,而即可以为用,与用煞者不同。 故身旺印强,不愁太过,只要官星清纯,如丙寅、戊戌、辛酉、戊子,张参政之命是也。 徐注:官与印,或财与官,或财与食神,皆互相为用,单用一神者甚少见,特行运喜忌有不同耳。 有印透官者,身强用官,喜财生官,身旺印强,不愁官星太过,盖喜其旺也。 只要官星清纯,即是好八字矣。

所引证之张参政造,似非其伦,丙寅、戊戌、辛酉,火旺土燥金脆,所喜者时逢戊子,润土生金,且以泄金之秀,故运行东北金水土地而发。 非但不用官星,且不用印,所重在食神,乃儿能救母也。 以月令印绶,故归入论印类耳。 原文: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,则如朱尚书命,丙戌、戊戌、辛未、壬辰,壬为戊制,不伤官也。 又如临淮侯命,

徐注:朱尚书造,壬为戊制,诚哉不伤官星,但四柱五重土,支又藏火而干透丙,若再行火土运,宁有幸乎?此造妙在天干火土金水顺序而生,故土不埋金,辰土收其燥气,壬水泄金之秀,辰未中皆藏乙木财星,暗损印绶,病重而得药。

运程庚子、辛丑、壬寅、癸卯、甲辰金水木地,体用得宜,所以贵也。 临淮侯造,寅亥卯印旺,秉令而透乙木,用神全在酉金,损印而生官,己土被制,不碍官星,为去病取清,非以枭印夺食为用也。 原文:有印而用伤食者,身强印旺,恐其太过,泄身以为秀气。 如 徐注:身强印旺。 用己土泄其秀气,与前节张参政一造相似(丙寅、戊戌、辛酉、戊子),而己土透出,官星不见,用神较为明显也。 若印浅身轻而伤食重,则当以印为用,运行印比之地,亦可补救,特非贵显之局耳。

原文:有用偏官者,偏官本非美物,藉其生印,不得已而用之。 故必身重印轻,或身轻印重,有所不足,始为有性。 如茅状元命, 马参政命, 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,非孤则贫矣。 徐注:茅状元造,己土七煞,气泄于金,印绶太旺,而四柱无财以破印,即《滴天髓》母慈灭子之反局也。 只能顺母之性,反以金水为吉,与上节临淮侯造适相反,盖一有财一无财也。 马参政造,壬水虽通源,而两寅泄气,以煞生印为用神,重在于印,不可见财,见财则破格矣。

若身印并重而见七煞,则又非财不可。 用财破印生煞,与用煞生印,截然不同。 盖财为官煞之根,官煞又为印之根,互相救应,互相克制也。 原文: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,则用煞而有制,生身而有泄,不论身旺印重,皆为贵格。 徐注:用煞兼带伤食者,乃以食伤泄秀为用,非以制煞为用也。 克与泄不并用。 身强煞旺,制煞为权之造,喜制者不宜再行财煞;制煞太过之造,喜财煞,不宜再行食伤,此一定之理也。 如孙布政造,克泄并见,乃以印通关为用也。

此偏枯之造,又当别论,详下论运节。 原文:有印多而用财者,印重身强,透财以抑太过,权而用之,只要根深,无防财破。 如 若印轻财重,又无劫财以救,则为贪财破印,贫贱之局也。 徐注:身强印旺,用财损印,根深谓印之根深,财破谓抑其太过也。 印为生我之母,然木赖水生,水旺木浮;火赖木生,木盛火塞;土赖火生,火旺土焦;金赖土生,土重金埋;水赖金生,金多水涩。 去其太过,则得中和之道,即《滴天髓》君赖臣生是也,然汪侍郎造,丙辛一合,则有微病,幸运程东南木火之地,使其合而不化,方能收损印之效也。

若印轻财重而身弱,则财病神,必当用比劫以劫去其财,否则,为贪财坏印。 如浙西某富翁子,庚申、戊寅、丙申、乙未,乙庚遥合,化印为财,会禄于申,两申冲寅,丙火身弱,赖印滋助,而印被财破,又无比劫以支财,是为贪财坏印也。 原文:即或印重财轻而兼露伤食,财与食相生,轻而不轻,即可就富,亦不贵矣。 然亦有带食而贵者,何也?如 如 徐注:大抵富贵两字,辨别甚难。 古之人有贵而不富者,有富而不贵者,若今人则富者无不贵,贵者无不富矣。

何从而别之?辨别富贵,当以《滴天髓》“何知其人富,财气通门户;何知其人贵,官星有理会”数语,最为精审。 财与食相生,轻而不轻者,即财气通门户之谓也。 然牛监薄命,仍当以食神生财取用,以乙庚合不生癸为贵征,似未尽然,盖印未曾合去也。 丙火通根于寅,身旺财印皆有根,宜乎富与贵兼。 己未一造,制印存食,而巳与未又拱官贵,皆为贵征,而用神则在食神也。 原文: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,或合煞,或有制,皆为贵格。 如

徐注:合煞留官,或制官存煞,格局以清。 然此两造,殊未见佳妙。 辛亥一造,煞印并旺而无食伤;壬子一造,湿木无焰,己土之力,亦嫌薄弱。 谓为贵格,殊有未解。 原文:至于化印为劫;弃之以就财官,如赵知府命,丙午、庚寅、丙午、癸已,则变之又变者矣。 徐注:寅午化印为劫,庚癸财官可用,所惜者财官无根耳。 若癸巳易以癸酉或癸亥,运行财官之乡,前程更远大矣。 (林注:此造财官无根,财又被劫,当以从旺格论,以癸水为病,大运辛卯、壬辰、癸巳、甲午、乙未、丙申、丁酉,一路配合相宜,所以贵至知府。

若用财官,所配木火运程,必贫贱无疑。) 原文:更有印透七煞,而劫财以存煞印,亦有贵格,如庚戌、戊子、甲戌、乙亥是也。 然此格毕竟难看,宜细详之。 徐注:此造戊戌之土,包围子印,取乙木克制戊土,以存煞印,而戌中更藏丁火食神,非子印所能夺。 乙木更有生火之美,吉神暗藏,有病而有救应,此其所以为贵欤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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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36章 论印绶取运

Chapter 36 of "Ziping Zhenquan's Commentary" On Seals and Ribbons for Luck

原文:印格取运,即以印格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 其印绶用官者,官露印重,财运反吉,伤食之方,亦为最利。 徐注:月令印绶,除身弱克泄重,用印滋助日元外,大都不能以印为用。 如官露印重者,克化为生,官印皆不能用,须别取用神也。 本篇张参政造: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官露印重,官之气尽泄于印,身旺印强,其佳处全在时上子水,泄金之秀,昌当以金水伤官取用也。 且其金水伤官,并不喜见官星,盖生于九月,未届金寒水冷之时,而原局已有丙火暖局,不必再行火运矣。

既以金水伤官为用,自以财及食伤运最利,比劫运亦可行。 此造从亥至辰五十五年,一路金水木运,诚不易得也。 原文:若用官而带伤食,运喜官旺印绶之乡,伤食为害,逢煞不忌矣。 徐注:月令印绶,干透官印,兼透伤食,当以印绶制伤护官为用。 如本篇朱尚书造,与上张参政造相似,而取用大不相同。 故八字移步换形,非可执一也。 还有你手持身份证照片的照片清晰点,还有身份证的正反面的照片各一张朱尚书造: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

此造与上张造不同之点,张造子水在支,酉金下生,戊不能克,此造伤官透干,为印所制,故不能以泄秀为用也。 官伤并透,以印制伤,兼以护官。 用神虽在印,而有土重埋金之惧,故以寅卯甲财运,制印泄伤生官为美。 若印轻则忌财运破印矣。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此本篇临淮侯命也,亦是用印制食护官,与上制伤相同。 所异者食伤运为忌。 朱造行食伤运,有印回克,此造则乙印在年,救护有所不及也。 丑运虽会酉化金,而无防碍, 盖官星不旺,且与印相隔,财虽旺而不破印,并解酉之冲为美也。

子亥官乡,甲乙印地,均为美运。 原文:印绶而用伤食,财运反吉,伤食亦利,若行官运,反见其灾,煞运则反能为福矣。 徐注:印绶用伤食者,月令印绶,而干头伤官神并透也。 身强印旺,以食伤为用耳。 如本篇李状元造: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丙火坐刃,乙卯印星专旺,戊己食伤并透,是以食伤为 用也,故食伤财运均吉。 官运反见其灾者,以癸能合戊化劫也。 煞运反能为福者,火木印绶,火旺木焦,与木火伤官喜印相似,喜壬水滋润也。

用食伤者,不忌比劫,而此造则忌比劫,盖火太旺,则土焦木焚耳。 此八字取运所以各个不同也。 原文:印用七煞,运喜伤食,身旺之方,亦为美地,一见财乡,其凶立至。 徐注:以印化煞,与上张参政造以印代官,微有不同,盖张造原局有食神,直以食神为用耳。 若局不见食伤,如本篇毛状元命: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原局印重,己土七煞透出,乃以印化煞为用也。 身弱见煞,最惧克泄交加。 然如此造,庚印透干,见水有土回克,不泄日元而有制煞之效,故为最宜。

若见财则党煞破印,全局尽破矣。 官煞运有印引化,反不为忌,而独忌财也。 若原局有财,又当别论。 参观论印篇。 上造为身弱印旺化煞也。 (林注:此造秋水通源,印比贴身,何以为身弱?当以身强可任财官论。 用土喜火,辛未运后一路火土,故贵。 徐氏只为充实著作,妄取例证,此又见一斑也。) 如身强印弱见煞,如本篇马参政命: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壬水通源,申辰拱合,水土相战,以申金通关为用,其枢纽全在于印。

日元本旺,行伤食运泄其秀气,自为所喜。 如原局有食伤,运行比劫身旺之方,亦无所碍,独财破印,不但生煞为忌,而断其枢纽,伤克用神为最忌。 反之如子运,申子辰会齐水局,化印为劫,以印不破,反无关系也。 原文:若用煞而兼带伤食,运喜身旺印绶之方,伤食亦美,逢官遇财,皆不吉也。 徐注:用煞兼带伤食,与上用官不同。 用官者以印制食伤而护官也;用煞者煞气泄于印,与第一节官露印重及印用食伤相似。 如孙布政造: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

乙木无根,己丑相会,庚辛并见,七煞孤单无助,不能为用;克泄并见,藉印通关,是以印为用也,故以身旺印绶为喜。 庚金泄秀,食伤自为美运;逢甲为官,合己混煞为嫌,故非吉运。 原局火土亢燥,遇水则逆其性,故亦不吉。 此乃偏枯之造,不可以为例,所喜者乙丑、己巳、庚午同出一旬耳。 原文:印绶遇财,运喜劫地,官印亦亨,财乡则忌。 徐注:月令印绶而遇财,其中宜忌大有分别。 如印轻财重,则为贪财坏印,最喜劫印之地。

如上论印篇注中所引某富翁子造是也。 财轻印多,用财损印,则喜财乡,如国府主席林森造是也(见刑冲会合解法篇)。 如本篇汪侍郎造: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财轻印重,必须行财地,及食伤生财之地,方为美耳。 初运乙未甲午,木火相连癸巳水不通根,丙火得禄,均为美运。 壬辰十年,即不死必有大起倒,过此之后辛卯庚寅,东方木地,金不通根,又可重起矣。 运喜劫地忌财者,如下列某富翁子命造: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

用印而财食并透,财重印轻,乙庚一合,贪财坏印。 运仅己卯印十年为美,一至庚辰辛巳,恐不易度也。 身弱用印而喜官运者,以财印相战,喜官煞通其气也。 见论财篇财佩印节。 (林注:不知所云。) 原文:印格而官煞竞透,运喜食神伤官,印旺身旺,行之亦利。 若再透官煞,行财运,立见其灾矣。 徐注:印格而官煞竞出者,以印化官煞也。 然须察其地位次序,是否能化,如能化,则与用煞兼带伤食相同。 以印通关作用,如本篇所列两造:

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虽云乙庚合煞留官,然无关系,完全以印为用也。 官煞之气,已泄于印,食伤运泄日元之秀,气势流通不滞,自为美运,非取其制官煞也。 身印旺地均利,印如透干,再见官煞运,亦无大碍,唯断不能行财运耳。 如此造戊戌十年,必有风波也。 (林注:此造冬水得金生而旺极,应作水泛木浮论,用神取土制水、木泄水、火调候。 局内喜用全无,只是偏枯贫贱之人而已。 取印为用,可笑之至。)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

丙火无根,湿木无焰,己土微弱,岂能制冲奔之水?所谓土能制水,水多土荡也(见论五行生克节)。 但丙火阳刚之性,有印为根,即不能从,仍当以印为用。 所喜者丙午丁未二十年火运耳。 戊己制煞之运,但土不通根而水得地,不美。 若再见官煞财运,立见其灾矣。 原文:印用食伤,印轻者亦不利见财也。 徐注:印轻不利见财,则印重不忌见财可知。 如本篇牛监薄命: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乙庚合而不化(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),身强印旺,当以食神生财为用。

盖以财为用者,除财损印外,必当以食伤为引也。 如此造以食为引,故亥子丑身旺之地可行,庚辛印、寅卯食伤均吉。 戊己官煞,未见其美矣。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引本篇所谓合财存食为贵者,然细按之,殊未尽然。 盖印太旺,土重埋金,甲己一合,制印以存食,使癸水用神不伤,所以为贵也。 癸酉壬申二十年,金水相生,最为美利,辛未庚午亦尚可行。 午运之后,官印旺地,土重埋金,用神伤尽,难以继矣。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

此造财旺,煞印均弱,取乙木制戊土,以存煞印,盖财为病,劫为药也。 仍以印化煞取用,唯忌财地,余均可行,所谓印轻不宜见财也,更喜丁火藏库,气势不寒,有病有药,中和之造也。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此本篇赵知府造。 寅午一合,印化为劫,不以印论,用庚金之财,生癸水之官,不易之法。 唯财官太轻,喜行金水旺地。 壬辰癸十五年最美,丙午日元坐刃,壬运七煞助制刃,不以为忌也。 巳运之后,一路木火之地,恐难行矣。

(林注:此造财官无根,财又被劫,当以从旺格论,以癸水为病,大运辛卯、壬辰、癸巳、甲午、乙未、丙申、丁酉,一路配合相宜,所以贵至知府。 若用财官,所配木火运程,必贫贱无疑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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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38章 论食神取运

Chapter 38 of "Ziping Zhenquan Commentary" On the God of Food and Luck

原文:食神取运,即以食神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 食神生财,财食轻,则行财食,财食重则喜帮身。 官煞之方,俱为不美。 徐注:食神生财之局。 因身轻身重而不同。 身重喜行财食,身轻则喜帮身。 若食神透干,比劫运俱不忌,官煞运均忌。 身重者如本篇梁丞相命: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此造妙在亥卯未三合,透出丁火,身强食旺而财透。 木火运固美,金水运亦吉,戊戌十年,必有挫折也。 此造若原局透一壬字合丁,不能照此看法,喜金水木而不宜火土矣(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)。

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土寄四隅,申亦土之长生也(见阴阳生死节)。 年逢己未,日元弱而不弱;时上庚申,食神专禄,壬水生于申,子申合局,身强财食并旺。 庚金透露,己巳戊辰帮身运甚美,印运亦吉。 此俗所谓专禄格也(见时说拘泥格局节)。 (林注:此造无火,土无原神,应该是身弱财食并旺,而非身强,倘若是身强,当以金水之财食为喜用,又怎会以印比为喜用呢?) 《喜忌篇》:“庚申时逢戊日,名食神专旺之方,岁月犯甲丙卯寅,此乃遇而不遇”,正合此格。

此为本篇谢阁老造,亦是身重食旺也。 至于身轻食旺者,如本篇沈路分造: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癸水虽通根于亥,而亥卯合局,日时寅卯而透甲,食伤旺而生财,为身轻泄气太重。 支行印绶之乡为最美,比劫帮身亦佳,但宜支而不宜干,见壬则合去丁财,见癸亦不免争财之嫌。 亥子丑北方劫地,则甚美也。 又本篇龚知县造如下: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同一身轻,而上造为食重财轻,此造为食轻财重,而身弱则一也。

故皆以帮身运为喜。 帮身之中,食重喜印,财重喜劫。 此造得意,必在壬申癸酉运中。 又两造比较,沈造格局清,此造格局较杂,贵贱高低之分,全在清浊纯杂之间。 以其格局夹杂,虽在佳运,不过百里之尊而已。 原文:食用煞印,运喜印旺,切忌财乡。 身旺,食伤亦为福运,行官行煞,亦为吉也。 徐注:食用煞印者,弃月令食神而用煞印也。 看法同偏官用印(参观偏官用印节),用印化煞,故最忌财破印党煞,官煞运有印化反吉。

又身旺印旺,食伤泄亦佳,身弱则不宜伤也。 如本篇常国公命: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弃食用煞印也。 印旺而身不强,故财最忌,食伤运亦一尘不染宜也。 印劫最为美运,官煞有印化亦无碍,如己丑、戊子、丁亥,皆佳运也。 丙戌运,戌合卯刑未,此十年皆财运,恐难为继。 原文:食伤带煞,喜行印绶,身旺,食伤亦为美运,财则最忌。 若食太重而煞轻,印运最利,逢财反吉矣。 徐注:食神带煞,谓原局无印绶也。

此段须分三节看; (一)身弱,煞克身,食神泄气,倚轻倚重,均不为美,唯有印运最利,比劫亦利。 (二)身旺煞强,则食伤制煞,极为贵格。 运喜食伤,唯忌财运。 (三)食伤制煞太过,即煞轻食重也,法须扶煞,故财运反吉。 然不及印运之美,盖印可以去食之太过,化煞滋身,一得三用也。 如本篇胡会元造: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此食神制煞太过也。 甲乙印运为美,癸亥子丑官煞运反吉,丙寅丁卯劫印帮身,最为美运,戊辰最忌。

盖丙为太阳之火,水猖显节,不畏水也;土众成慈,遇土反晦也。 见论干支节。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此本篇刘提督造也。 虽癸与乙之间,隔以己辛,财不党煞,但身弱克泄两忌。 幸所行之运己未、戊午、丁巳、丙辰,印绶比劫相连,故能贵为提督。 否则,格局虽清,无益于事,若非运助,安能望贵乎? 原文:食神太旺而带印,运最利财,食伤亦吉,印则最忌,官煞皆不吉也。 徐注:食神太旺而带印,有种种不同,夏木见火,火旺木焚,运喜印绶,用水润木也。

若食神旺,带印而利财者,本篇未有其例。 兹另举敝友李君一造: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火通根戌未而时寅,带印也。 戊戌己未,土居其四,食伤太旺,运最利财,盖庚申辛酉,泄土之气也。 官煞不利,火土枯燥,加入滴水,不足以润燥,而反激其焰也。 泄气已重,食伤未必为福,印绶未必为祸,唯非佳运则可知也。 八字各个配合不同,为喜为忌,羌无一定,特举其一例耳。 原文:若食神带印,透财以解,运喜财旺,食伤亦吉,印与官煞皆忌也。

徐注:食神带印,透财以解,与上节带印有不同。 盖上节食神太旺,而印又不能损食为用,不得已用财泄食伤之气也。 此则日元旺,喜食伤之泄,而带印夺食伤用,故云透财以解。 上节重在食神太旺,此则食神不旺。 另举例如下;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甲木生寅月而透丙,本有木火通明之象。 时上枭印夺食,透己土财以解之,惜病重药轻。 运喜财旺,食伤亦吉,印与官煞均忌。 此造惜运行西北官煞印绶之乡,否则,前程未可限量也。

以上为照常例扶抑论用取运也,至若以气候之关系而调候取用,则又当别论。 如本篇舒尚书造: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金水食神用煞,与金水伤官用官相同,皆调候之意也。 用神为官星,运亦喜财官。 如此造己酉戊申印劫之地,无荣辱可言,而丁未丙午最美,乙巳甲辰三运亦佳。 盖原局金寒水冷,非可以当理取也。 又如本篇钱参政造: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木火伤官用印,亦调候之意。

印轻则专用印劫,如此造癸印得禄,气象中和,故丙申丁酉皆为美运。 若戊戌财运,破印恐不能免也。 金水用官与木火用印,同为调候,然有不同者。 金水非见官不可,而木火无印,若身强亦可就贵。 如本篇黄都督造: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甲木坐寅,时又逢寅,日元甚旺,旺而泄秀,亦可用也,唯火多则木有自焚之患。 此造妙在食轻财重,火泄其气,唯究嫌偏要,贵多就武。 行运仍宜印劫之地,乙丑、甲子、癸亥、壬戌三十五年,最为美利,虽命造本佳,亦运助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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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39章 论偏官

Chapter 39 of "Ziping Zhenquan Commentary" On Partial Officials

原文:煞以攻身,似非美物,而大贵之格,多存七煞。 盖控制得宜,煞为我用,如大英雄大豪杰,似难驾驭,而处之有方,则惊天动地之功,忽焉而就。 此王侯将相所以多存七煞也。 徐注:官煞同类,而其用有不同。 官为阳之于阴、阴之于阳,异类相引;煞为阳之于阳、阴之于阴,同类相拒。 故官煞虽同为克身之物,而有有情无情之分。 官不可伤而煞宜制,亦以此也。 官多身弱,官等于煞;煞轻身强,煞同于官。 此则不可不知也。 原文:七煞之格局亦不一:煞用食制者,上也,煞旺食强而身健,极为贵格。

如 徐注:煞旺食强,阳干阴干不同。 阴干不畏煞旺,只须食制;阳干必须身健,否则,克泄交加,非用印不可也。 上造亥卯会,酉丑会,确合制煞格局;尤难得者,四柱清纯,无一闲杂之神,宜为极等之贵也。 参阅论用神高低篇陆商阎造。 原文:煞用食制,不要露财透印,以财能转食生煞,而印能去食护煞也。 然而财先食后,财生煞而食以制之,或印先食后,食太旺而印制,则格成大贵。 如脱丞相命, 徐注:煞用食制,不宜财印并透,所论甚精,所引脱丞相命,食神泄气太重,以甲印损其太过,兼以生助日元,所以行丙午丁未而大贵。

壬水之气泄于甲,不能再用,而天干壬甲丙戊,一顺相生,尤为贵征也。 至于财先食后,如现代程参谋总长潜之命造, 如辛在年月,则为食神生财,财生煞之局;午中丁印如透出,则为食浅印露,枭神夺食护煞,均破格矣。 (林注:参谋总长程潜之造,乃是身弱杀印相生之格,用神取日主坐下巳火,大运甲辰、乙巳、丙午、丁未、戊申、己酉,一路火土喜用,故大贵。 徐氏以其为食神制杀,试问卯木杀星不透,时干之食何以制月支之杀?贻笑方家。)

原文:有七煞用印者,印能护煞,本非所宜,而印有情,便为贵格。 如何参政命, 徐注:官煞俱以财印辅,但财印不并用。 何造妙在财在年干,财生煞,煞生印,印以生身。 财不破印,地位配置合宜,便为贵格。 若辛丑戊戌易位,便为财破印,煞攻身,贫贱之局矣。 原文:亦有煞重身轻,用食则身不能当,不若转而就印,虽不通根月令,亦为无情而有情。 格亦许贵,但不大耳。 徐注:食神制煞,以身强为条件,身弱则克泄交加,身不能当,惟有转而就印。

如常国公造, 格局清纯,同一取贵。 原文:有煞而用财者,财以党煞,本非所喜,而或食被制,不能伏煞,而财以去印存食,便为贵格。 如周丞相命, 生煞即以制煞,两得其用,尤为大贵。 徐注:财印同为煞之辅,身强煞弱,用财滋煞,非不能也。 如己酉、丙寅、庚辰,庚金极旺,丙火根轻,必须用财滋煞,行东南木火之运,仕路显赫,即抑强扶弱之理也。 至如周丞相造,用财去印存食,乃病药取用法也。 戌未中均藏丁火,日元不弱,八字四土一水,制煞太过,其病一也;子水孤军,见甲更嫌泄气,其病二也。

甲木无根,弃印就财,泄土之气,滋生弱煞,诚为两得其用。 书云,“有病方为贵”,有解救之药,即贵之征也。 原文:又有身重煞轻,煞又化印,用神不清,而借财以清格,亦为贵格。 如 徐注:刘造寅亥虽合,而得申遥冲解其合,乙合庚金,引而近之,通申宫之气,寅戌拱合丙火,日元甚旺,亦是财滋煞为用,借财以清格局。 然非身重不可也。 原文:更有杂气七煞,干头不透财以清用,亦可取贵。

徐注:凡以七煞为用者,除财生、印化、食制三者之外,无单用之法,杂气七煞,岂能例外?如乐吾自造,丙戌、壬辰、丙申、丙申,杂气七煞,干不透财,即不能以财滋煞,亦不可以食制煞;乙木余气藏辰,又落空亡,化煞无力,但以配合需要,仍当取印为用,

即通关是也(见《命鉴》)。 印如有力,亦可取贵。 干头不透财清用,固不限于杂气。 如上脱丞相造,用印制食存煞而取贵,非定须透财也。 原文:有煞而杂官者,或去官,或去煞,取清则贵。 如岳统制命, 夫官为贵气,去官何如去煞?岂知月令偏官,煞为用而官非用,各从其重。 若官格杂煞而去官留煞,不能如是之清矣。 如沈郎中命, 徐注:官煞虽同类,而各有分野。 譬如弟兄,对外为一家,对内则兄为兄,弟为弟,各分门户,不混杂也。

故以通根言,巳午未寅戌可同为丙丁之根;而言其用,则各从其重,以其得时秉令也。 八字以取清为贵,不论去官或去煞。 岳沈两造,同为煞格杂官而显有低昂,盖月令七煞,则煞为真神。 岳统制造,癸水去丁而用巳中丙火,为去官用煞,真神得用;沈郎中造,子冲午火,去其当令之真神,而留年上丙火,此为去真用假。 《滴天髓》云:“真神得用平生贵,用假终为碌碌人”是也。 但此系专就去留取清而言,若就全局论之,岳造虽寅巳辰全,财生煞旺,而辰为湿土,巳为长生,身强制浅,运行制煞之乡,化煞为权。

沈造虽亦财旺生官,而辛金无根,若非子水冲去午火,则煞旺攻身,所恃者运行西方申酉戌戊己等运,帮身而化官煞。 是两造显判低昂,不仅去官去煞之别也。 原文:有煞无食制而用印当者,如戊辰、甲寅、戊寅、戊午、赵员外命是也。 徐注:此造煞旺秉令,真神得用,寅午拱会,化煞生身,用神极明显,亦清纯可贵也。 原文:至书有制煞不可太过之说,虽亦有理,然运行财印,亦能发福,不可执一也,乃若弃命从煞,则于外格详之。 徐注:制煞太过者,以太过为病也。

去其病神,自可发福。 但用财用印,亦有分别。 身旺者宜财不宜印,身弱者宜印不宜财。 如 又 又如论食神节胡会元造,戊戌、壬戌、丙子、戊戌[/bz],亦是制过七煞而身不旺,宜印运不宜见财者(参观上食神节)。 财印不并立,喜财者必不喜印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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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40章 论偏官取运

Chapter 40 of "Ziping Zhenquan's Commentary" On the Fortune of Partial Officials

原文:偏官取运,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。 煞用食制,煞重食轻则助食,煞轻食重则助煞,煞食均而日主根轻则助身。 忌正官之混杂,畏印绶之夺食。 徐注:煞用食制,即食神制煞格也。 不论煞轻食重,或煞重食轻,均以身强为第一要义。 煞克身,食泄气,以敌制敌,非身强不能用也。 身主强健,煞旺食强,极为贵格。 若身主弱,则非用印以制食化煞不可。 如四柱无印,决非美造,至于身主强,而煞重食轻,喜行食伤制煞运,忌官混杂,畏印夺食,忌财生煞。

若煞轻食重,官印财运非特不忌,且为所喜矣。 如本篇所列一贵造: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为身强煞旺,用食制煞之格也。 运行南方,食神得地,金水不通根为美。 但壬运合丁去食,巳运会酉丑煞强,必有不足,庚辰合乙酉助煞,均非美运也。 原文:煞用印绶,不利财乡,伤官为美,印绶身旺,俱为福地。 徐注:煞用印绶,其关键在于印,最忌财破印为伤用神也。 伤官为美句恐有误。 既用印化,不宜再泄,特有印回克,不以伤官为忌也。

印绶身旺俱为福地者,最喜印绶,而比劫亦佳也。 如本篇脱丞相命: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杂气透煞,四柱土多,制煞太过,喜得三月甲木,制食卫煞,兼以化煞,为食重透印也。 行官煞运,有甲木引化,反为美运,最忌财旺破印也。 乙巳、丙午、丁未为印绶身旺之地,均吉,丁壬合煞无害,戊申之后无佳运矣。 (林注:戊申运,申辰暗拱子水,壬水得旺;己酉运,辰酉合金,壬水得原神生,唯甲木被己土合绊;庚戌运,天干庚金生水;及后一路水运。

至癸丑运,戊癸合,两戌刑丑,方有天国之邀,寿至八旬外,“戊申后无佳运”之言诚不足信。 此造天干水木火土顺生,一气贯通,五行皆可引化,极贵之征。 参阅《滴天髓阐微》源流节。)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本篇何参政命造,日主弱而煞重,以时上辛印化煞为用,妙在丙财生煞而不破印,两不相碍,为煞印有情也。 以庚子辛丑为最美,壬寅、癸卯、甲辰亦吉。 盖不伤印,总无妨碍也。 煞用伤官,行运与食同(食伤同类)。

原文:七煞用财,其以财而去印存食者,不利劫财,伤食皆吉,喜财怕印,透煞亦顺。 徐注:七煞用财,用之方式不同。 如身强食重而煞轻,用财泄食伤以滋煞,亦可用财,《滴天髓》所谓“财滋弱煞”是也。 有身强用食制煞,而透印夺食者,用财去印,是以病药取用也,详见本篇评注。 如周丞相造,兼此两种用法: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一水四土,制煞太过,本可用甲木制土,无如冬木力薄,不足疏土,且财印并见,无劫相卫,亦不能用印。

丁火通根戌未,得土卫护而身强,反以印为病。 用庚去病,泄伤生煞为用。 运行戊辰己巳食伤之地,有财泄其气,不畏食重。 原局煞轻,用神在财,透官煞亦顺,惟忌劫财之乡耳。 (林注:深冬丁火,木不厌多。 此造应该是用甲木生身,以印化杀,庚金为病,木火为喜用。 一路木火运程,所以贵至丞相。 徐氏所论谬矣。) 原文:其以财而助煞不及者,财已足,则喜食印与帮身;财未足,则喜财旺而露煞。 徐注:以财助煞不及,即财滋弱煞也。

财已足,喜食印与帮身,即用印化煞,见上例何参政造,财未足,喜财旺露煞,如上周丞相造。 即其一例。 更有印重煞轻而用财者,如本篇刘运使造: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寅戌拱午而透丙,即是火局,寅亥又合木,煞化为印,甲乙并透,印重身强,取财损印为用,不以煞论也。 戊己运食伤生财自是美运;寅卯印太旺不利;最佳者为庚辰辛十五年,巳运刑冲合并见,不免多事。 壬运露煞不忌,而以劫财之乡为最忌也。 原文:煞带正官,不论去官留煞,去煞留官,身轻则喜助身,食轻则喜助食。

莫去取清之物,无伤制煞之神。 徐注:官煞混杂者,以取清为贵,“莫去取清之物,无伤制煞之神”两语,实为取运扼之言。 如本篇岳统制命: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巳中丙火为煞,丁火为官,丁以巳为根,非混杂也(详得时不旺失时不弱节)。 特丁从巳透,官作煞论,以癸水制煞为用也。 最忌见戊己土,所谓“无伤制煞之神”也。 乙卯甲寅运,虽不甚吉,而无妨碍,因不伤用也。 癸丑壬子辛亥,用神得地,顺利可知唉。

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本篇沈郎中命,以子午冲为去煞留官,似非的论,午亦可为丙火之根,非混也。 官作煞论,与上造同,特辛金不通根,身弱印轻,非行帮身之地不可。 制煞虽佳,尚未全美,幸所行之运,申本比劫之地,戊戌己印地,足以帮身化煞,补其不足耳。 按此两造,均不能以官煞混杂论,详见《订正滴天髓征义》官煞相混节。 原文: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,煞轻刃重则喜助煞,刃轻煞重,则宜制伏,无食可夺,印运何伤?七煞既纯,杂官不利。

徐注:煞无食制,全恃身强,方能敌煞,身强必是用刃也。 然刃轻煞重,仍宜制煞之运,原局无食印运亦佳。 煞轻刃重,官运无伤,煞重刃轻,官运有害。 如本篇赵员外造: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身强煞旺,而所行之运,皆是印劫帮身之地,故为美运也。 煞虽纯而日元更旺,故乙卯官乡尚有碍,而庚辛制煞为不吉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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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42章 论伤官取运

Chapter 42 of "Ziping Zhenquan's Commentary" On the Luck of Wounded Officials

原文:伤官取运,即以伤官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 伤官用财,财旺身轻,则利印比;身强财浅,则喜财运,伤官亦宜。 徐注:八格之中,伤官格变化最多,取运亦多变化(参观配气候得失节)。 伤官与食神一也。 伤官生财,格之正也,以身轻身重,异其趋向。 如本篇史春芳造: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庚申时逢戊日,亦专禄格也(见食格谢阁老造),而日元坐印,己土透干,亦可作刃论,较谢造尤强。 壬水之财,虽生于申,而隔离太远。

运喜食伤财地,辛亥、壬子、癸丑三十年,花团锦簇,洵不易遇,正符身强财浅,运喜财地,伤官亦宜之说也。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此本篇罗状元命。 金水伤官,本喜见官,而此则生于小阳春时节,未中藏火,不虞寒冷,亥未拱合,透出乙木,则伤官化为财矣。 年时两子,仍是食神生财之局,惟日元太弱,运喜印比帮身。 庚辰辛十五年,最为美境;戊寅、己卯二十年,究嫌财旺身弱。 再者金水之局,本喜火暖,今原局虽不见官星,而运行东南阳暖之地,和煦之气,可以补助其不足。

言运者必须参合研究之地。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此亦伤官生财格,身旺财轻,与上造适相反。 丑为金库,己庚并透,为财伤有情也。 酉申辛三运为最美;壬癸运为伤官见官,虽身旺不甚为忌,究非美运。 财为最喜,而食伤则有分别,戊戌未为燥土,不及己丑辰湿土,以湿土能泄火之气而生金也。 原文:伤官佩印,运行官煞为宜,印运亦吉,伤食不碍,财地则凶。 徐注:伤官佩印者,一由于日元弱,伤官泄气太重,以制伤扶身而用印;二由于夏水见火,身强不弱,而火旺木枯,必须得水润泽。

是因调和气候而用印也。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如本篇孛罗平章造,兼制伤扶身与调和气候二者之用,加倍得力。 申酉庚辛反美者,以其生印也。 戊己运为凶,幸为西方之土,临于申酉,原局偏印又旺,尚无大碍,而戌运必不美也。 食伤火运,有壬水回克无碍。 原文:伤官而兼用财印,其财多而带印者,运喜助印,印多而带财者,运喜助财。 徐注:伤官而兼用财印,即财格用印,印格用财也。 虽月令伤官,而伤官之气,已泄于财,故其枢纽在财而不在伤也。

财印不并用,然干头两清,亦可取用(参观财格用印节)。 又或财印一在干一在支,两不相碍,亦作清论,如本篇所引两造: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一都统制命,财多身弱,喜其财印不相碍(参阅论伤官节),为财旺用印扶身,兼以调候。 运行丁未丙午印地固美,乙巳甲辰官煞之地亦佳,盖官煞生印,并通财印之气也。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一丞相命,为印多用财(参观论印节)。 喜得丁壬不合,用财损印,用神在财,运行辛亥壬子癸丑财地最美,甲寅乙卯官煞之地不佳,盖官煞泄财生印也。

原文:伤官而用煞印,印运最利,伤食亦亨,杂官非吉,逢财即危。 徐注:伤官兼透煞印,亦有身强身弱之别,身弱用印扶身,如夏贵妃造: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庚金气泄而弱,用印制伤扶身。 十一月金水,气肃而寒,用火调候,即金水伤官喜见官之意,兼以和印也。 年上印绶得用,而幼年必极孤苦;甲合己土,财化为印,戌运印地,此十年为最美也。 癸壬食伤运,有印回克无碍;申酉帮身运,自可行也。 杂官有印化,尚无妨碍,逢财破印则身必危也。

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此本篇夏阁老造(参观《命鉴》),虽煞印并见,而身强印旺,未为木库,丁壬又合而化木(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),夏月火土,非用水润土,调和气候不可。 更喜辰为水库,又属湿土,可以泄丙火之燥,为壬水之根,故可用也。 运西庚戌、辛亥、壬子、癸丑金水财煞之乡,自然富贵,劫印食伤,均不宜也。 原文:伤官带煞,喜印忌财,然伤重煞轻,运喜印而财亦吉。 惟七煞根重,则运喜伤食,印绶身旺亦吉,而逢财为凶矣。

徐注:伤官带煞而原局无印,普通皆喜印化煞制伤扶身,为最佳之运,如乐吾自造(见论偏官杂气煞节)是也。 若伤官重而煞轻,则为制煞太过,有印卫煞,印运固美,财运亦吉。 举例以明之: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戊戌辰己四土,伤官重,而时逢亥水独煞,以煞为用,申运泄土生水为美。 至局未支,亥卯未暗合木局,制土而卫煞,科甲连登;至甲午支,甲己合土化伤。 流年己巳冲去亥水,不禄。 七煞根重者,如近代浙江省长张载扬造:

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虽非月令伤官,而十二月余气,时子年癸,亦作杂气伤官论也。 丙火七煞,通根于寅,为根重,癸亥至己未伤印比劫均美,而以辛酉庚申身旺之地为尤佳。 特不可再行财乡煞地耳。 原文:伤官用官,运喜财印,不利食伤,若局中官露而财印两旺,则比劫伤官,未绐非吉矣。 徐注:伤官用官,大都为调候而取用;用官本喜财乡,制伤护官,印运亦美,全在四柱配置得宜也。 如: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

本篇一丞相造,以伤生财,以财生官,若伤下官星并透,则不足取矣。 以官为用,运喜财乡,而行印运亦美。 所以丙寅、丁卯、戊辰、己巳、庚午均为美运也。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虽月令伤官,而子申合局,伤化为财,作财旺生官论,不作伤官用官论。 行运官印帮身为美。 财已旺,不宜再见,伤官亦不相宜。 此本篇单丞相造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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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43章 论阳刃

Chapter 43 of "Ziping Zhenquan Commentary" On Yang Blade

原文:阳刃者,劫我正财之神,乃正财之七煞也。 禄前一位,惟五阳有之,故为阳刃。 不曰劫而曰刃,劫之甚也。 刃宜伏制,官煞皆宜,财印相随,尤为贵显。 夫正官而财印相随美矣,七煞得之,夫乃甚乎?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,故喜制伏,忌财印;阳刃用之,则赖以制刃,不怕伤身,故反喜财印,忌制伏也。 徐注:禄前一位为刃,刃者,旺逾其分也,满极将损,故非吉神。 五阳者,甲丙戊庚壬也。 何以五阳有刃,五阴无刃乎?五行分阴阳而有十干,甲乙,一木也;丙丁,一火也;长生禄旺,是一非二。

阴阳家言,仅四长生,亦仅五刃而已。 又刃者,就气候而言之也,甲木生卯月为刃,若非卯月而干透乙,或年日时支为卯,则应名之为劫而不名为刃。 有名为日刃时刃者,实与劫一也,特其力较重耳。 旺过其极,故宜制伏,不论官煞皆宜。 在他格用官煞,喜财者不喜印,喜印者不喜财,惟阳刃格以刃强煞旺为美。 身旺敌煞,不藉食伤之制伏,惟阳刃格耳。 既以身旺敌煞矣,何以又喜印?盖煞刃相持。 印者调和煞刃之间而以缓其气也。 事实上煞刃两停者甚少,即使真煞刃两停,亦以印运为最宜,身愈旺更能用煞也。

古来如岳武穆造, 此阳刃格之最著者也(参观《命鉴》)。 原文:阳刃用官,透刃不虑;阳刃露煞,透刃无成。 盖官能制刃,透而不为害;刃能合煞,则有何功?如丙生午月,透壬制刃,而又露丁,丁与壬合,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,如何制刃?故无功也。 徐注:月令阳刃,非皆以官煞为用,特日元旺逾其度者,非用官煞制刃,则不成贵格,言阳刃必带官煞者,以此也。 月令阳刃非尽身旺,如 子水官星不透,为戊土所制,不能为用,反须以印去食助刃为美,即其例也。

煞刃并透,合煞无功,如 原文:然同是官煞制刃,而格亦有高低,如官煞露而根深,其贵也大;官煞藏而不露,或露而根浅,其贵也小。 若 又 徐注:己酉一造,己禄于午,寅午会局,丙火两透,财旺生煞,子水之刃不免孤立。 好在财不破印,运行西北,焉得不贵!辛丑一造,煞刃两停,故财印并美。 然而以藏而不露为贵小,似未尽然。 如逊清和绅命造, 运行戊子己丑,化官助身,位极人臣;至寅运会午,财生官旺,而家破身亡。 足见格之高低,在于清浊;露而根深,则格局清,所以为贵耳。

原文:然亦有官煞制刃带伤食而贵者,何也?或是印护,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,官煞轻而取清之,如穆同知命, 如 况阳刃之格,利于留煞,所谓取清也。 徐注:煞刃带伤食,官煞被制,格之病也,戊印合癸,去其病神,所以为贵。 穆造惜乎寅午隔酉,不能会合,又无纯粹印运。 若年时寅午互易其位,格局更胜。 贾平章造,年月寅午会局,乃印而非刃庚金通根于申,身强煞旺而有制,戊生午月,火土炎燥,宜水以润之,所以调候也,似未可作煞刃格看。

丙戌一造,丁壬合官留煞,格局取清,然官煞竞出。 大要配置得宜,并非定要合制。 如前清乾隆皇帝命造, 原文:其于丙生午月,内藏己土,可以克水,尤宜带财佩印,若戊生午月,干透丙火,支会火局,则化刃为印,或官或煞,透则去刃存印其格愈清。 倘或财煞并透露,则犯去印存煞之忌,不作生煞制煞之例,富贵两空矣。 徐注:丙生午月,带财佩印,如 如寅申易位,年申日寅,刃旺而煞不强,即非贵格。 又如 至若戊生午月,火炎土燥,再加支会火局,干透丙丁,旺之极矣,如透官煞,木从火势,反助其旺,何能去刃存印?如

水运逆为用者,如 此造妙在无财,庚金无根,可置不用,若透财,则破印生煞,格局全破矣。 原文:更若阳刃用财,格所不喜,然财根深而用伤食,以转刃生财,虽不比建禄月劫,可以取贵,亦可就富。 不然,则刃与财相搏,不成局矣。 徐注:月令阳刃,日元必旺,财根若深,两相对峙,必用伤官食神以通其气,所谓通关也。 如 若刃旺财轻而无食伤,如戊子、戊午、戊戌、戊午,有一申字为子水之根,虽金水不透,非富贵之格,然有相当之结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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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44章 论阳刃取运

Chapter 44 of "Ziping Zhenquan's Commentary" On the Yang Blade's Luck

原文:阳刃用官,则运喜助官,然命中官星根深,则印绶比劫之方,反为美运,但不喜伤食合官耳。

徐注:阳刃格最简单,盖月令阳刃而日元旺,非用官煞克之,即用食伤泄之,阳刃逢财,非食伤通关不可,是其关键在食伤也(逢印劫为专旺除外);刃旺官煞轻,非用印通关不可,既不能克之,不如和之也,然月令阳刃,非必身旺,如本篇一丞相造:

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财旺生官也,虽月令阳刃而财更旺,喜得己酉官印相生,财官印刃,周流不滞。 运行印绶比劫之方,皆为美运,官运亦吉,如癸酉壬申辛未三十年是也。 甲木食神合官,乙木伤碍官星,均非吉地耳。 (林注:此造应该是身财两停,可任财官。 金运官印相生,所以吉;然火运也吉,皆财可生官,兼作调候暖局之用;惟伤食木运,破官不利。) 原文:阳刃用煞,煞不甚旺,则运喜助煞;煞若太重,则运喜身旺印绶,伤食亦不为忌。

徐注:阳刃用煞,与用官之意义相同,所异者官煞之性质耳(参观论官论煞篇)。 官宜生旺,煞宜制伏,故于食伤运,有宜忌之不同也。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为本篇又一丞相造。 煞透根深,虽月令阳刃,而身非旺,用印化煞,而喜阳刃制财以护印也。 初运官煞,虽不相宜,然有印化无碍;中运印地,庚辛金不通根,而滋煞助印,均为美运;己丑戊食伤制煞,有印回克,亦可行也;子运冲刃,则非吉矣。 月令阳刃而透官煞,官煞以制刃成格;若又透伤食,则克泄交集,须视四柱之配合如何,未可一定。

如本篇穆同知造: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月令阳刃,用午火官星制刃,而透癸水伤官破格,喜时上戊土合去癸水,官刃依然成格,与上节刃用官相同也。 寅午会局,才生官旺,喜行印绶比劫之地,而忌伤食,子水冲午,决非佳运也。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此本篇贾平章造,丁巳同禄于午,然寅午会局,刃化为印。 年时甲寅,七煞太旺,喜申冲寅,庚制甲,裁制其太过;更喜申中壬水润泽,使火不炎,土不燥。

虽月令阳刃,而归入煞刃格,稍嫌牵强耳。 运行壬申癸酉最美。 原文:阳刃而官煞并出,不论去官去煞,运喜制伏,身旺亦利,财地官乡反为不吉也。 徐注:阳刃而官煞并透,去官去煞,与偏官格合官合煞相同,所谓“莫去取清之物”是也。 余同用官用煞节。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此丁壬合官留煞也,合官则煞清而纯,愈现其美;煞重,运宜制煞之乡,身旺亦美。 但戊己印绶则不为吉,因其克制壬水,去取清之物也。 若壬水不透;而用官煞,则印绶为美运矣。

此其不同之点也。 阳刃用财,必须有食伤通关,用食伤则喜行财地,其取运与建禄同,不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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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45章 论建禄月劫

Chapter 45 of "Ziping Zhenquan Commentary" On the Jianlu Month Tribulation

原文:建禄者,月建逢禄堂也,禄即是劫。 或以禄堂透出,即可依以用者,非也。 故建禄与月劫,可同一格,不必加分,皆以透干支,别取财官煞食为用。 徐注:月令逢禄为建禄,日支坐禄为专禄,时支逢禄为归禄。 月劫者月令逢劫也,阳干为刃,阴干为劫。 建禄月劫,皆无取以为用之法,另取财官煞食用神,则与财官煞食看法无二。 故以用神分类者,无另立之必要也。 原文:禄格用官,干头透出为奇,又要财印相随,不可孤官无辅。

有用官而印护者,如 有用官而财助者,如 徐注:财印相随,非并用财印(详论官篇)。 用官而印护者,以印制伤也,如金丞相造,戊土官星,通根于戌,好在戊癸合而不化,以酉金护官为用也。 用官而财助者,以财生官也,如知府造,年支酉金,隔离太远,巳邀酉而近之,生助官星,丁壬亦喜其合而不化,则格局清也。 原文:有官而兼带财印者,所谓身强值三奇,尤为贵气。 三奇者,财官印也,只要以官隔之,使财印两不相伤,其格便大,如

徐注:三奇之说,各家不同。 以财官印为三奇,亦命家之一说也。 然干透必须支藏,天覆地载,方为全美。 如此造丁火通根于午,庚通根于巳,支藏干透,方为有根。 财印隔离,各处其用,而不相碍,宜乎为贵格也。 原文:禄劫用财,须带食伤,盖月令为劫而以财作用,二物相克,必以伤食化之,始可转劫生财,如 徐注:月令禄劫而用财者,必有伤食为枢纽,与阳刃格相同。 张都统造木不通支,喜得水木土互相卫护,可以培植甲木之根。

运行戊寅、己卯、为最美也。 原文:至于化劫为财,与化劫为生,尤为秀气。 如 如高尚书命, 徐注:己未一造,四柱之中五重土,木嫌泄气太重,巳丑拱合辛金,建禄化财,日元更弱,所以运行丙寅丁卯印劫之地为贵。 高尚书造,月时两禄,年透比肩,日元不弱,子中化劫为生,逆行水木火地均美。 两造皆清纯之极,宜为贵格。 原文:禄劫用煞,必须制伏,如娄参政命, 徐注:禄劫用煞,与普通用煞相同,身旺煞强,以食神制煞为用。

丁壬一合,干头取清,尤妙者巳中丙火伏藏,财不党煞,而有调和气候之用。 水暖木得滋长,土亦不冻,为吉神暗藏也。 原文:至用煞而又逢财,本为不美,然能去煞存财,又成贵格。 徐注:合财合煞,同为格局取清之用。 月劫用财,必藉伤食之化,已见前节。 袁内阁造,午中财官同得禄,似为合煞留官,以财生官为用神,非专以财为用,亦非专以合煞取贵也。 原文:其禄劫之格,无财官而用伤食,泄其太过,亦为秀气。 唯春木秋金,用之则贵,盖木逢火则明,金生水则灵。

如张状元命, 徐注:张造两干不杂,木火通明,为食神格。 更喜佩印,调停中和,运宜财地。 癸卯一造,庚日申子辰全,为金水伤官中之井栏叉格。 年支卯木,泄水旺气,运喜东方财地,所谓庚日全逢润下,忌壬癸巳午之方是也。 伤官格中,以金水相涵、木火通明、水木菁华,为最秀而贵。 若火土、土金,不免偏燥,更须调停中和,方得完美也。 原文: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,必取清方为贵格。 如一平章命, 徐注:官煞竞出,以取清为贵,合与制,皆取清之法也。

然辛丑一造,乙庚相合,庚金未曾合去。 辛亥一造,庚金通根于申,克而不净。 官煞并见者,作为煞看,一以印化煞为用,一以食制煞为用也。 如 盖合制为求其去,合而不去,依然不清。 且官煞混杂而四柱配置合宜,即无合制,亦可富贵。 如 原文:倘或两官竞出,亦须制伏,所谓争正官不可无伤也。 徐注:官多便作煞论,煞轻便作官看。 如一造, 虽不贵而富,可见非定须制伏也。 原文:若夫用官而孤官无辅,格局更小,难于取贵,若透伤食便不破格。

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,何也?如 徐注:王总兵造,乙庚相合,化伤为印,格局取清;己土卑湿,不足以止水,喜其通根于戌,火土厚重,足固提防。 运行官印之地,为足贵也。 原文:用财而不透伤食,便难于发端,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,地支根多,亦可取富,但不贵耳。 徐注:禄劫用财与阳刃相同必以食伤为枢纽,但格局清而运相助,亦有定富贵者。 如 此前清某观察造,科甲出身者也。 原文:用官煞重而无制伏,运行制伏,亦可发财,但不可官煞太重,致令身危也。

徐注:官煞重而无食伤制伏,必须有印方可,否则,身轻煞重,再行食伤之运,克泄交加,必危及身命。 如一造, 早处比劫,困苦不堪;中年庚申辛酉,为食伤制伏之乡,发财数十万;晚年行财地,破印助煞,复一败涂地。 此我乡一富翁之造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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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47章 论杂格

Chapter 47 of "Ziping Zhenquan Commentary" On Zage

原文:杂格者,月令无用,以外格而用之,其格甚多,故谓之杂。 大约要干头无官无煞,方成格,如有官煞,则自有官煞为用,列外格矣。 若透财尚可取格,然财根深,或财透两位,则亦以财为重,不取外格也。 徐注:用神以月令为重,月令有用神可取,最为亲切,《滴天髓》所谓“令上寻真聚得真”也。 月令中之财官食印,或不能用,则于年日时中择其可用者而用之,各格无如是,不限定财官七煞也。 取用神以扶抑为正轨,若四柱无可扶抑,则其气势必属于偏旺。

如财官印食伤之类,乘根得势,局中之神,又助其旺势,谓二人同心;或日主得时秉令,四柱皆拱合之神,谓权在一人,只可顺其气势,引其性情以取用,若强制之,反激而成患。 古来杂格,皆其类也。 即以化气论,亦以顺化神之旺势为用。 逆其气为忌,故统归之专旺一类。 原文:试以诸格论之,有取五行一方秀气者,取甲乙全亥卯未、寅卯辰,又生春月之类,本是一派劫财,以五行各得其全体,所以成格,喜印露而体纯。 如 运亦喜印绶比劫之乡,财食亦吉,官煞则忌矣。

徐注:得一方秀气者,有曲直、炎上、稼穑、从革、润下五种格局,以一方专旺之气也。 亦有方局不全者,只要气势专一,从其旺势,如癸卯、乙卯、甲寅、乙亥,又丙午、甲午、丙午、甲午,皆为贵格。 运以食伤泄其秀气为最美,原局有食伤则财运亦美。 气纯势强,可顺而不可逆。 印比之运,从其旺神,固为适宜,但亦不可执一。 如原局露食伤泄秀,则印运为忌;比劫透而无食伤,则财运亦忌。 随宜配置,各有喜忌。 官煞逆其旺势,最犯格局之忌,若无印生化,则为祸非轻。

原文:有从化取格者,要化出之物,得时乘令,四支局全。 如丁壬化木,地支全亥卯未、寅卯辰,而又生于春月,方为大贵。 否则,亥未之月亦是木地,次等之贵,如甲戌、丁卯、壬寅、甲辰,一品贵格命也。 运喜所化之物,与所化之印绶,财伤亦可,不利官煞。 徐注:从化者,谓从之而化,与弃命相从之格不同。 如甲己化土,乙庚化金,丙辛化水,戊癸化火五格是也。 更要逢辰,盖五行遁干,逢辰则化神透出。 如甲己化土,而甲己遁干至辰为戊辰;丁壬化木,而丁壬遁干至辰为甲辰。

故云逢龙则化,以此故也。 化气必须得地支之气,而尤要者为月时,倘月时不得气,则决不能化。 如丁壬化木,必须生于寅卯两月,甲己化土,必须生于辰戌丑未月,所谓化出之物得时乘令是也。 而局与方之全与不全,不甚重要,惟全则气纯耳。 再者丁壬化木生于未月,得化甚难,盖未为丁火余气也;反之戊癸化火,生于戌未月,反可从化,以戌未皆火土,可克制原来之气质而为化神也。 所化之物者,如甲己化土,喜戊己辰戌丑未;丁壬化木,喜甲乙寅卯之类。

所化之印绶财伤,如甲己化土,印绶为丙丁巳午,财为壬癸亥子,伤为庚辛申酉之类。 丁壬化木,则印绶为壬癸亥子,财为戊己辰戌丑未,伤为丙丁巳午之类。 并非日元化气,余外干支皆作化气论也。 特化气亦有旺弱,旺者喜泄,弱者喜扶,审其喜忌以言用神,方为真确,未可漫以印绶为美。 如甲戌一造,即以寅中丙火为用,泄其秀也。 近见论化气者,以日元化合,而将其余干支,尽作化论,未免误会,特详述之。 参观十干配合性情篇。

原文:有倒冲成格者,以四柱列财官而对面以冲之,要支中字多,方冲得动。 譬如以弱主邀强官,主不众则宾不从。 如戊午、戊午、戊午、戊午,是冲子财也;甲寅、庚午、丙午、甲午,是冲子官也。 运忌填实,余俱可行。 徐注:戊午一造,相传为关圣之命,实则火土偏燥,一生惟金运为最美,泄其旺气也。 木火土乡有旺极难继、满招损之象。 水运盖子其旺势,互起冲激,岂得平稳?甲寅一造,亦惟土运为美。 大都从前看命,专重财官,而于此等格局无法解释,于是迂曲其词,以倒冲为说耳。

原文:有朝阳成格者,戊去朝丙,辛日得官,以丙戊同禄于巳,即以引汲之意。 要干头无木火,方成其格,盖有火则无待于朝,有木财触戊之怒,而不为我朝。 如戊辰、辛酉、戊子,张知县命是也。 运喜土金水,木运平平,火则忌矣。 徐注:六辛月戊子时,四柱不见官煞,为六阴朝阳格,以子动巳、巳动丙火官星为用,其说迂曲。 何以仅六辛朝阳耶?且六辛之中,辛巳未亦不朝也。 戊辰一造,见《神峰通考》,为古张知县命。 以八字而论,土金乘旺,用子泄其秀气,与从旺之理相同,喜土金水运,忌木火。

参观一方秀气也。 原文:有合禄成格者,命无官星,借干支以合之。 戊日庚申,以庚合乙,因其主而得其偶。 如 癸日庚申,以申合巳,因其主而得其朋,如己酉、癸未、癸未、庚申,赵丞相命是也。 运亦忌填实,不利官煞,理会不宜以火克金,使彼受制而不能合,余则吉矣。 徐注:禄者,官星也,庚合乙,以乙为戊土为官;申合巳,以巳中戊土为癸水之官。 以六戊日,庚申时,四柱无官印为合格。 按蜀王己未一造,土强身旺,庚申食神泄秀为用,官煞为犯其旺神,火更伤食神秀气。

书云,“庚申时逢戊日,食神旺之方,岁月犯甲丙卯寅,此乃遇而不遇”,于理正合。 赵丞相己酉一造,癸水身弱,当以煞印相生为用,有明煞透干,何用暗合官星?此造与戚杨知府造相类,皆宜顺其气势取用。 见论用神专旺节。 原文:有弃命保财者,四柱皆财而身无气,舍而从之,格成大贵。 若透印则身赖印生而不从,有官煞则亦无从财兼从煞之理,其格不成。 如 运喜伤食财乡,不宜身旺。 有弃命从煞者,四柱皆煞,而日主无根,舍而从之,格成大贵。

若有伤食,则煞受制而不从,有印则印以化煞而不从。 如 运喜财官,不宜身旺,食伤则尤忌矣。 徐注:从财从煞,其理一也。 气势偏旺,日主无根,不得不从其旺势也。 从财格而有印,须看印是否通根,如印无根,不碍相从。 王十万造,丙火无根,乙木亦无根,即其例也。 四柱财多而见煞,则以从煞论。 从财格行运最忌比劫,倘四柱原有食伤,则能化比劫而生财,否则,不免破格也,见官煞为泄财之气而不美。 从煞格喜行财生煞之运,印则泄煞之气为不美,比劫非宜,而食伤制煞为最忌。

总之,从格最忌逆其旺势也。 原文:有井栏成格者,庚金生三七月,方用此格。 以申子辰冲寅午戌,财官印绶,合而冲之,若透丙丁,有巳午,以现有财官,而无待于冲,乃非井拦之格矣。 如 运喜财,不利填实,余亦吉也。 徐注:井栏叉格,取庚子、庚申、庚辰三日,要申子辰全。 《喜忌篇》云。 “庚日全逢润下,忌壬癸巳午之方;时遇子申,其福减半”,其实即金水伤官也。 年上戊土无根,故以伤官为用,特气势纯粹耳。 最喜行东方财地,次者北方亦美。

最忌官印,官煞克身,印绶制食,皆逆其旺势,所谓巳午之方也。 时遇子,遁干为丙子,露官星,遇申为归禄,故云其福减半。 原文:有刑合成格者,癸日甲寅时,寅刑巳而得财官,格与合禄相似,但合禄则喜以合之,而刑合则硬以致之也。 命有庚申,则木被冲克而不能刑;有戊己字,则现透官煞而无待于刑,非此格矣。 如 运忌填实,不利金乡,余则吉矣。 徐注:刑合格取癸亥、癸卯、癸酉三日见甲寅时。 《喜忌篇》云“六癸日时逢寅位,岁月怕戊己二方”,盖四柱须无官煞也。

此格与飞天禄马、合禄、井拦叉皆从伤官格中分出,因原局无财官,乃用倒冲刑合之名词,以圆其耳。 如上造乃《滴天髓》之顺局从儿格。 从儿者,从食伤也,以见财为美,大忌金乡,克制食伤也。 官亦忌,即所谓填实,乃泄财之气则损日元也。 皆因不明其理,故曲为之说耳。 原文:有遥合成格者,巳与丑会,本同一局,丑多则会巳而辛丑处官,亦合禄之意也。 如 若命是有子字,则丑与子合而不遥,有丙丁戊己,则辛癸之官煞已透,而无待于遥,另有取用,非此格矣。

至于甲子遥已,转辗求俣,似觉无情,此格可废,因罗御史命,聊复存之。 为 徐注:遥合有二,丑遥巳格、子遥巳格是也。 丑遥巳格,以辛丑癸丑二日,用丑多为主,以丑中辛癸,遥合巳中丙火。 戊土为官星,局中喜有申酉二字,合住巳字,忌有子字绊住丑字及巳字填实。 然如章统制辛丑一造,寅中木火财官可用,何待于遥?古歌云,“辛日癸日多逢丑,名为遥巳合官星,莫言不喜官星旺,谁信官来大有成”,则喜见财官明矣。 子遥巳格,取甲子日甲子时,以子中癸水遥合巳中戊土,戊土动丙火,丙火合辛金,为甲木官星,转辗求合,更无理由。

罗御史甲申一造,月令杂气偏财可用,何须曲为之说?实无理取闹耳。 原文:若夫拱禄、拱贵、趋乾、归禄、夹戌、鼠贵、骑龙、日贵、日德、富禄、魁罡、金神、时墓、两干不杂、干支一气、五行俱足之类,一切无理之格,既置勿取。 即古人格内,亦有成式,总之意为牵就,硬填入格,百无一是,徒误后学而已。 乃若天地双飞,虽富贵亦有自有格,不全赖此。 而亦能增重基格,即用神不甚有用,偶有依以为用,亦成美格。 然而有用神不吉,即以为凶,不可执也。

徐注:此类格局,不过四柱清纯,用神而吉,格外增美,如是而已,非可依以为用也。 参观杂格一览。

原文:其于伤官伤尽,谓是伤尽,不宜一见官,必尽力以伤之,使之无地容身,现行伤运,便能富贵,不知官有何罪,而恶之如此?况见官而伤,则以官非美物,而伤以制之,又何伤官之谓凶神,而见官之为祸百端乎?予用是术以历试,但有贫贱,并无富贵,未轻

信也,近亦见有大贵者,不知何故。 然要之极贱者多,不得不观其人物以衡之。 徐注:用伤官之忌见官星,亦犹用官之忌伤,用印之忌财,用财之忌劫也。 何格无喜忌,岂独伤官?况官星有喜见不喜见之别乎?至于格局之不可解者甚多。 我人学识不足,未穷奥妙,知之为知之,不知为不知,正不必曲为讳饰也。